2023-01-02 00:40:00
一、檢索目的與結論
【檢索目的】
本次法律檢索旨在研究: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退稅和補稅問題
【檢索結論】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有的人可以退稅,有的人卻面臨補稅。現針對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進行檢索分析,結論如下。
(一)退稅的主要原因
造成退稅的可能原因有:專項附加扣除的存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的影響、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等。
1、未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專項附加扣除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另一種是居民個人自己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假如選擇第二種方式,則勢必涉及退稅。例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繼續教育(證書類)、大病醫療是在每年年底統一扣除,并不會在每個月扣除。這就會造成預繳稅款與匯算清繳的差額,這部分差額就是匯算清繳需退稅的金額。
2、匯算清繳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的不同也會導致退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有兩種算法:一種是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另一種則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這樣也就會造成因稅率/速算扣除數不同導致扣繳的稅金不同。若單位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所得稅,而納稅人匯算清繳時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則將會涉及退稅。舉例說明:A女士全年工資薪金為80‚000元,全年一次性年終獎為40‚000元。單位將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中扣繳稅額3480元((80000+40000-60000)*10%-2520=3480元)。在年終匯算清繳時,A女士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實際匯算出的稅額為1800元((80000-60000)*3%+40000*3%=1800元)。A女士可以獲取退稅金額為1680元。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稅〔2018〕164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故此后這一因素不會成為退稅的原因。
3、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
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時涉及退稅。這主要適用于工資波動的人群。例如A在1月份和2月份各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社保2000元,兩月共預繳個稅180元,但此后幾個月每月工資僅為3000元,最終年收入5萬元,根據規定,年收入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18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4、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
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等,外單位進行預扣的稅額高于匯算清繳時應納稅額時,也可能出現退稅的情況。舉例說明:B女士全年工資薪金為80‚000元,公司已經為B女士預扣的工資薪金稅款為600元,稅率為3%。B女士在A單位通過講課獲取勞務報酬2‚300元,A單位已經為B女士預扣稅款300元((2300-800)*20%=300【1】),實際收到款項2‚000元,預扣率為20%。B女士合計預扣的稅款為900元。在2020年年終匯算清繳中,B女士必須將勞務報酬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實際匯算出來的稅額為(80‚000+2‚300*80%-5‚000*12)*0.03=655.2元。稅率為3%。B女士可以獲取退稅金額為244.8元。
(二)補稅的主要原因
造成補稅的可能原因有:在兩處以上單位重復享用了扣除額、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等。
1、在兩處以上單位重復享用了扣除額
若個人在兩處以上的單位獲得收入,兩個單位每月進行預扣預繳時均減除了費用5000元,則屬于重復享受了扣除額,匯算清繳時將涉及補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2、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
在外單位獲取勞務報酬、稿酬也可能涉及補稅。比如,A每月都有800元的勞務報酬,因未達到納稅標準,這部分收入無須預繳個稅,但年度匯算后,將全年9600元的勞務報酬和工資收入合并計算,就可能會出現補稅的情況。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9)
第二十五條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并在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
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見附件),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感謝實習生黃可馨對本文作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