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晉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業務培訓班在晉江市黨校舉行。福建天衡聯合(泉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方林波律師受邀為各鎮(街道)分管領導、第二批重點村(社區)的黨組織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授課,晉江市政府副市長李志強、晉江市農業局局長李友加、晉江市委黨校副校長許自來出席了本次培訓的開班式。
舉行本次培訓班的意義在于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干部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加快鋪開第二批改革試點村(社區)工作,這是天衡律師繼為第一批改革試點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取得眾多成果之后的又一個新開端。
方林波律師以農村現狀及中央政策為出發點,向學員介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背景及重要意義,并解讀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以改革操作規程為著重點,向學員講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容,包括:制定方案、確認成員資格、清產核資、折股量化、成員大會、登記發證,并分享第一批改革試點村(社區)的改革經驗,實現改革的內容具體性及可操作性;以改革工作作為一項光榮使命及任務為切入點,鼓勵學員積極開展改革工作,天衡律師團隊將全心全意為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服務。方林波律師的授課使學員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獲得了全體人員的高度評價。
本所汪衛東、方林波、王炳春、曾志群律師團隊,長期專注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陽光社區成立了股份經濟聯合社并取得了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證明書》,這是天衡律師實踐“三農”法律服務取得的重大成果。天衡律師將繼續全心全意為改革提供法律服務,為福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