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可視化解讀之《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
私募基金行業是我國財富管理行業的新生力量,滿足居民多元化投融資需要,管理著大量社會財富,投資未來、投資創新,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長
01/29 2016福建高院:通過行政程序保護商業秘密,可提高維權的效率和成功率
案情概要:A公司的核心產品內置芯片程序是該公司重要的商業秘密。A公司高管王某離職后設立B公司。B公司的產品類型和性能與A公司基本相同。
01/20 2016福建高院: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以勞動者的意思表示為前提
案情概要:郭某因與某燃氣發電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稱:二審判決認為
01/14 2016福建高院:債權轉讓后,原“約定管轄”條款是否可繼續適用?
案情概要債務人(甲方)雙某公司、康某公司,債權人(乙方)惠某公司,保證人(丙方)邱某瑛,確認方納某萊公司簽訂《協議書》,第五條約定
12/30 2015敵意收購專家談萬科舉牌案
近期有關寶能舉牌萬科并成為第一大股東的事件越演越烈,媒體各種解讀,一幕幕大戲接連上演,陰謀論甚囂塵上。如何分析這一事件,之后的走勢
12/25 2015福建高院:因款項性質發生轉變出具的借條和轉賬記錄, 不足以認定存在借貸關系
前情提要在部分的民間借貸糾紛中,訟爭的借款系雙方經協商將保證金等款項轉性為借款,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需查明款項的往來及轉性等基礎事實,
12/17 2015福建高院:受到脅迫出具的欠條,是否會得到法律保護?
案情概要廖某東曾于2008年11月24日向吳某某借款若干,產生借款利息49500元。林某卉主張其已代廖某東向吳某某償還了該利息,要求廖某東返還
12/15 2015化解執行難 | “老賴”們可因申請執行人自訴入罪,最高可獲七年有期徒刑!
導言拿著一紙勝訴的判決書,卻無法獲得清償?執行難問題已經成為當事人實現合法權益、法院樹立司法權威的最大障礙。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